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发布新罚单。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易通金服”)因以下5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346.05元,罚款180万元。同时,时任易通金服副总经理毕某杰被罚款4万元。
1. 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
2. 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3.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 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5.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易通金服于2011年3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4亿元,为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鲁商集团二级子公司,在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易通金服的前身为通卡公司,2016年4月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在续展时合并了易通支付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并于2017年5月正式更名为易通金服。合并后,易通金服业务类型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省)、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后,易通金服业务类型已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山东省)、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全国)”。

日前,甘肃卫视的《法制伴我行》栏目报道了一起利用POS机非法牟利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新闻报道称,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印度尼西亚银行(印尼央行)4月30日宣布,印尼二维码标准支付系统(QRIS)已与中国二维码支付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两国消费者可通过···
移动支付网消息:4月30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换证)公示信息(2026年5月批次)。公示显···
四月三十日,万事达卡最新公布了截至今年第一季度的业绩。第一季度,万事达卡净收入达到84.0亿美元,同比增长16%,排除汇率波动,···